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87号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87号公告

公告内容

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87号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文件)发布,该公告主要针对以下七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1. 关于增值税

公告明确,增值税纳税人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开具、收到、保存、使用、注销、报送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关于企业所得税

公告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定期限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并按照规定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关于个人所得税

公告明确,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个人所得税,并按照规定的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

4. 关于印花税

公告规定,印花税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印花税,并按照规定的方式缴纳印花税。

5. 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公告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并按照规定的方式缴纳。

6. 关于税务登记

公告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税务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变更、注销等手续。

7. 关于税务行政处罚

公告明确,税务机关可以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纳税人进行税务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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