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交通工具,为4年; 电子设备,三年。 第六十条规定:房屋、建筑物为20年的飞机、火车、船舶、机械、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例如,如果预计10万元汽车行驶里程为10万公里,则每行驶1公里将提取1元折旧。 企业在2008年以前购买的机动车,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确定折旧年限为五年,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折旧年限无需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的最低年限为: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交通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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