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残保金政策
宁波市政府于2023年出台了新的残保金政策,旨在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生活和权益。以下是该政策的具体内容:
宁波残保金的计算方法
根据宁波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宁波市残保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基数确定:宁波市残保金的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 缴费比例: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缴纳1%的工资总额,其中单位缴纳0.5%,职工个人缴纳0.5%。
- 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为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的缴费基数为其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
- 缴费期限: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在每个月的15日前将应缴纳的残保金缴纳至宁波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政府补贴:宁波市政府将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进行一定的补贴,具体标准由市残疾人福利救助管理中心制定。
- 基金管理:宁波市残保基金由宁波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用于支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医疗、康复、护理等费用。
- 监督管理:宁波市残保基金的使用情况将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政策的意义
该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的发展。同时,它也将激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缴纳残保金,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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