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免征残疾人保障金的条件
根据《山东省残疾人保障金管理办法》,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免征残疾人保障金:
- 持有山东省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 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已经缴纳过一年以上的残疾人保障金;
- 申请免征的时间在当年5月31日前。
申请免征残疾人保障金的流程
申请免征残疾人保障金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 填写《山东省残疾人保障金免征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 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交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
- 审核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将免征通知书发放给申请人;
- 持免征通知书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免征手续;
- 办理完免征手续后,申请人无需再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注意事项
申请免征残疾人保障金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逾期将无法享受免征政策;
- 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免征手续,否则将被视为未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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