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

广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

广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

广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为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险费。以下是广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

征收对象

1.所有在广州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均应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缴费标准

2.用人单位应按照其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中0.5%为个人缴纳,0.5%为单位缴纳。

缴费期限

3.用人单位应按月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期限为当月的15日前。

减免政策

4.符合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残疾人就业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5%及以上;(2)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用人单位规模的10人及以上。

使用范围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等方面。

监督管理

6.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公开、透明。

处罚措施

7.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将被责令限期缴纳,并按照未缴纳金额的3倍处以罚款。

以上是广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缴纳,并合规使用资金,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就业服务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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