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上年职工工资总额怎么取数
残保金是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计算公式是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计算。因此,在填写残保金申报表时,需要填写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那么,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应该如何取数呢?
工资总额的计算方法
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上一年度为职工支付的全部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补贴、提成、加班工资等各种形式的报酬。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 将企业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汇总;
- 减去个人所得税、社保费等应扣除的费用;
- 得出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
与个税申报数额是否一致
在填写残保金申报表时,有些企业会将个税申报数额作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填写,这么做是不正确的。因为个税申报数额是指职工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而不是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因此,企业在填写残保金申报表时,必须按照上述方法计算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
填写残保金申报表中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填什么
在填写残保金申报表时,需要填写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离职职工工资总额两个字段。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给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应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离职职工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给离职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离职补偿金等各种形式的报酬。
总之,企业在填写残保金申报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计算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并填写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离职职工工资总额两个字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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