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残疾人个税优惠政策
北京市残疾人个税优惠政策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鼓励用人单位雇佣残疾人,提高残疾人就业率,同时减轻残疾人的税收负担。
享受个税优惠的条件
1.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2.用人单位雇佣的残疾人工资薪金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下。
3.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个税优惠的具体政策
1.残疾人工资薪金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50%计入综合所得。
2.残疾人工资薪金未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3.用人单位在纳税时可以将雇佣残疾人的工资薪金列入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
个税优惠的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需在纳税申报时填写《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申报表》。
2.残疾人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向税务机关提交《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将在下一纳税年度对用人单位和残疾人的个税进行优惠处理。
总之,北京市残疾人个税优惠政策的实施,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保障,同时也为用人单位减轻了税收负担,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