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残疾人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吗?这是许多残疾人及其家庭所关心的问题。在河南省,残疾人是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的。以下是具体的政策内容:
谁可以享受减免政策?
1. 残疾人本人:持有有效残疾证明的残疾人,可以在纳税时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2. 供养残疾人的家庭成员:供养残疾人的家庭成员,如果其个人所得税纳税额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20%,则可以享受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减免。
减免的具体金额
1. 残疾人本人:残疾人本人的个人所得税减免金额为每月800元,年度累计9600元。
2. 供养残疾人的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个人所得税减免金额为每月480元,年度累计5760元。
如何申请减免?
1. 残疾人本人:在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在纳税申报表上填写相关信息,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
2. 供养残疾人的家庭成员:在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在纳税申报表上填写相关信息,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
需要注意的事项
1. 残疾人本人和供养残疾人的家庭成员不能同时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
2.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只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不适用于其他所得。
3. 如果残疾人本人或供养残疾人的家庭成员同时享受了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计算。
总之,在河南省,残疾人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这为残疾人及其家庭减轻了负担,提高了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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