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细则
贵州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细则是为了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和《贵州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而制定的。以下是该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残疾人的权利和保障
1. 残疾人享有平等就业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不得因残疾歧视残疾人。
2. 残疾人享有平等教育权利。教育部门应当为残疾人提供与其身体和智力特点相适应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保障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 残疾人享有平等医疗卫生服务权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服务,不得因残疾歧视残疾人。
残疾人的社会保障
4. 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权利。残疾人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5. 残疾人享有生活补贴。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享受生活补贴,保障其基本生活。
残疾人的辅助器具和服务
6. 残疾人享有辅助器具和服务权利。政府应当加大对残疾人辅助器具和服务的投入,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辅助器具和服务,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7. 残疾人享有公共设施和服务的平等使用权利。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设施和服务的改造和建设,保障残疾人平等使用公共设施和服务的权利。
总结
贵州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细则的出台,进一步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残疾人的全面发展。政府和社会应当加大对残疾人保障的投入和关注,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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