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市2023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最新政策
近日,冀州市人社局发布了2023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最新政策,以下为具体内容:
1. 减免对象
减免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年度实际缴纳残保金总额超过当年应缴纳残保金总额的20%的企业;
(2)在本市注册并正常缴纳残保金的企业;
(3)在本市拥有固定的劳动力资源,且正常缴纳社保费的企业。
2. 减免范围
减免范围为企业实际缴纳的残保金总额的20%。
3.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内,向所在区县人社局提交《企业残保金减免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4. 审核流程
所在区县人社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
5. 发放流程
审核通过的企业,将在6月底前获得减免资金。
6. 注意事项
(1)减免资金仅限用于缴纳残保金;
(2)减免资金不得退还、转移、挪用等;
(3)减免资金的使用情况需在下一年度的残保金申报表中进行说明。
7. 结语
此次政策的出台,将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轻负担,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同时也将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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