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市2023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最新政策

冀州市2023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最新政策

冀州市2023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最新政策

近日,冀州市人社局发布了2023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最新政策,以下为具体内容:

1. 减免对象

减免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年度实际缴纳残保金总额超过当年应缴纳残保金总额的20%的企业;

(2)在本市注册并正常缴纳残保金的企业;

(3)在本市拥有固定的劳动力资源,且正常缴纳社保费的企业。

2. 减免范围

减免范围为企业实际缴纳的残保金总额的20%。

3.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内,向所在区县人社局提交《企业残保金减免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4. 审核流程

所在区县人社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

5. 发放流程

审核通过的企业,将在6月底前获得减免资金。

6. 注意事项

(1)减免资金仅限用于缴纳残保金;

(2)减免资金不得退还、转移、挪用等;

(3)减免资金的使用情况需在下一年度的残保金申报表中进行说明。

7. 结语

此次政策的出台,将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轻负担,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同时也将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权益。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企业残保金减免咨询 微信 jbmgj520 (长按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