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2023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最新政策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了《徐州市企业残保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企业残保金征收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也针对一些情况进行了减免政策的制定。
减免政策一:残保金基数不足一定比例的企业可减免
1、企业残保金基数不足当年最低工资标准20%的,减免残保金全部金额;
2、企业残保金基数在当年最低工资标准20%至50%之间的,减免残保金金额为当年企业残保金应缴纳金额的50%;
3、企业残保金基数在当年最低工资标准50%以上的,不予减免。
减免政策二:残疾人就业企业可享受更多减免
1、残疾人就业企业可在企业残保金基数不足当年最低工资标准50%的基础上,再享受减免50%的政策;
2、残疾人就业企业可在企业残保金基数达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50%以上的基础上,再享受减免20%的政策。
减免政策三:残疾人就业困难企业可申请豁免
1、残疾人就业困难企业可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豁免企业残保金;
2、申请豁免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获得残保金的豁免。
以上为徐州市企业残保金减免的最新政策,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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