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2023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最新政策
随着晋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为了支持企业发展,同时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晋州市政府近日出台了新的企业残保金减免政策,以下是具体内容:
1. 减免对象
减免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在晋州市注册并缴纳残保金的企业;
(2)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动承担残疾人就业和生活保障义务;
(3)符合国家和晋州市相关法规政策。
2. 减免标准
减免标准为企业缴纳的残保金的30%。减免金额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残保金总额。
3. 减免申请
企业可以在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之间,向晋州市残联提出减免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残保金缴纳证明、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证明等。
晋州市残联将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企业。
4. 减免期限
减免期限为一年,自减免申请审核通过之日起计算。企业需在每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向晋州市残联重新提交减免申请。
5. 减免资金来源
减免资金来源为晋州市政府财政拨款。晋州市财政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拨付减免资金。
6. 减免审计
晋州市财政部门将对企业减免申请进行审计,并对减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减免资格,并追回已减免的资金。
7. 政策宣传
晋州市残联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向广大企业宣传减免政策,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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