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2023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最新政策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通知,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残保金减免政策,具体如下:
一、减免对象
1.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残疾人就业困难企业;
2.享受国家残疾人就业补贴的残疾人就业困难企业;
3.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创业园;
4.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创业企业。
二、减免标准
1.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残疾人就业困难企业,减免残保金的比例为50%;
2.享受国家残疾人就业补贴的残疾人就业困难企业,减免残保金的比例为30%;
3.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创业园,减免残保金的比例为50%;
4.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创业企业,减免残保金的比例为20%。
三、申请流程
1.减免对象应在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残疾人就业证明、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减免决定。
以上是毕节市2023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最新政策的具体内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及时申请享受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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