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2023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最新政策
近日,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3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最新政策,以下是具体内容:
1.减免对象
减免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在海城市范围内注册并缴纳残保金的企业;
(2)企业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为残疾人;
(3)企业聘用了残疾人员工并缴纳了其社保费用。
2.减免标准
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可获得以下减免:
(1)企业实际缴纳的残保金中,聘用残疾人员工的部分,可减免50%;
(2)企业实际缴纳的残保金中,残疾人控股的部分,可减免30%。
3.申请流程
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需在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内,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残疾证明;
(3)聘用残疾人员工的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申请减免时,企业需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情况,将取消减免资格;
(2)申请减免的企业需在申请期限内缴纳完整的残保金,否则将无法享受减免政策;
(3)减免政策不得与其他政策叠加使用。
5.政策效力
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一年。
6.结语
本次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企业残保金减免最新政策,将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支持,也将促进企业对残疾人的雇佣和关爱,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7.参考文献
1.《海城市企业残保金减免管理办法》;
2.《海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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