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2023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最新政策
近日,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3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最新政策,以下是具体内容:
1. 减免对象
本次政策适用于禹州市范围内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
2. 减免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残保金减免政策,减免比例为50%。具体标准如下:
- 企业在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残保金总额超过当年应缴纳的残保金总额的,可享受超缴部分50%的减免;
- 企业在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残保金总额等于或少于当年应缴纳的残保金总额的,可享受50%的减免。
3. 减免条件
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残保金减免:
- 企业在当年度内新招用的残疾人员人数达到或超过当年度企业职工总数的2%;
- 企业在当年度内对已有残疾人员进行升职、加薪或提高待遇的;
- 企业在当年度内为残疾人员提供培训、技能提升或岗位调整等服务的;
- 企业在当年度内与残疾人员合作创业或合作就业的。
4. 减免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当年度的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残保金减免。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人员就业证明、培训证明等。
5. 审批流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企业申请后,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企业,将进入复审阶段。复审合格的企业,将获得残保金减免资格。
6. 其他注意事项
企业申请残保金减免时,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虚假申报的,将取消减免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7. 结语
本次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企业招用和关爱残疾人员,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融入社会。希望广大企业积极申请减免,为残疾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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