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2023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最新政策
随着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群体的生活水平也在逐渐提高。为了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权益,石狮市政府制定了新的企业残保金减免政策,以支持残疾人的生活和就业。
1.减免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在石狮市注册并缴纳残保金的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企业残保金减免:
1.1 企业聘请残疾人员工人数占企业总人数的比例达到或超过2%。
1.2 企业在过去一年内未发生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2.减免标准
2.1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照残保金缴纳基数的50%申请企业残保金减免。
2.2 残保金缴纳基数为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5倍。
3.减免申请流程
3.1 企业应当在每年的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
3.2 申请材料包括:
3.2.1 企业残疾人员工名册。
3.2.2 企业过去一年内未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证明材料。
3.2.3 企业残保金缴纳证明。
4.审核流程
4.1 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2 审核通过的企业,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将企业残保金减免的金额告知企业,并在当年度的6月底前将减免金额划拨到企业的残保金账户中。
5.其他注意事项
5.1 企业应当在减免申请前,完成残疾人员工的登记和备案工作。
5.2 企业应当在每年的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将上一年度残保金缴纳情况报送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政策效果
本政策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石狮市残疾人就业和社会融合,增强残疾人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7.结语
石狮市政府将继续关注残疾人群体的生活和就业问题,制定更多的优惠政策,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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