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2023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最新政策
近日,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3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最新政策,以下是具体内容:
1. 减免对象
减免对象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单位。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可享受减免:
(1)单位在通化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在当年度内在通化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单位聘用残疾人人数达到当年度规定比例,同时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
(3)单位聘用残疾人人数达到当年度规定比例,但未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可按照未按规定缴纳的比例享受减免。
2. 减免标准
减免标准为单位当年度实际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50%。
3.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单位,应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减免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通化市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3)聘用残疾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审核流程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单位将在当年度年底前获得减免。
5. 其他注意事项
(1)减免金额不得超过单位当年度实际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50%;
(2)减免金额超过当年度实际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50%的部分,不予结转到下一年度;
(3)减免金额不予退还。
6. 政策目的
此次减免政策旨在鼓励企业聘用残疾人,提高残疾人就业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7. 结语
通化市政府一直关注残疾人就业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此次企业残保金减免政策是其中之一。希望企业积极响应政策,为残疾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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