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2023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最新政策
近日,金华市人社局发布了2023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最新政策,以下为具体内容:
1. 减免对象
减免对象包括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年度应缴纳残保金金额超过企业年度总工资额5%的;
(2)年度实际缴纳的残保金金额超过企业年度总工资额3%的;
(3)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确需减免的。
2. 减免标准
减免标准为企业应缴纳残保金金额的50%。
3. 申请流程
减免对象需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向所在区县人社局提出申请,填写《金华市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所需证明材料包括:
(1)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需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和税务证明;
(2)企业应缴纳残保金金额超过企业年度总工资额5%的,需提供企业年度总工资额和应缴纳残保金金额的证明;
(3)企业实际缴纳的残保金金额超过企业年度总工资额3%的,需提供企业年度总工资额和实际缴纳的残保金金额的证明。
4. 审核流程
申请材料经所在区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报市人社局审核,最终由市政府批准。
5. 其他事项
(1)减免金额由市财政给予企业,不得转移、挪用或用于其他用途;
(2)减免金额不得超过企业实际缴纳的残保金金额;
(3)减免金额在企业缴纳残保金时直接扣除。
6. 政策效力
该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一年。
7. 结语
金华市政府一直致力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本次减免政策的出台,将有力地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同时也将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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