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的残保金谁交
劳务派遣是一种灵活用工形式,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但是,在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上,却经常会引起争议。其中,劳务派遣人员的残保金谁交,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
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劳务派遣残疾人保障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残疾人保障法》,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福利费,其中包括残疾人保障金。残疾人保障金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用于保障残疾人员基本生活和康复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险费。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残疾人保障金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而不是由劳务派遣人员自行承担。这也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劳务派遣人员的残保金不应被视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有些用人单位认为,劳务派遣人员的残保金应当由劳务派遣人员自行承担,或者将其视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劳务派遣人员的残保金不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不应当被视为劳务派遣人员的个人开支。其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福利费,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有任何变通。
劳务派遣人员应当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劳务派遣人员来说,维护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残疾人保障金,劳务派遣人员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补缴,劳务派遣人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劳务派遣人员的残保金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这是法律规定,也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劳务派遣人员应当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允许用人单位违法降低自己的社会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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