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不予加收滞纳金
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是指用于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的资金,由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筹集。在征收残保金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发生滞纳金的情况。那么,残保金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况下,税务如何处理呢?
残保金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况
按照《关于残疾人保障金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残保金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 残疾人本人因疾病、意外等原因未能按时缴纳残保金的;
- 残疾人家庭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原因未能按时缴纳残保金的;
- 残疾人家庭因生产、经营等原因暂时无法按时缴纳残保金的;
- 残疾人家庭因其他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按时缴纳残保金的。
税务如何处理
对于以上情况,税务部门将不予加收滞纳金。但是,残疾人和其家庭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应缴的残保金,否则将会面临相应的处罚措施。
残保金不予加收滞纳金的计算方法
如果残疾人或其家庭未能按时缴纳残保金,但符合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况,那么应该如何计算应缴的残保金呢?
根据《关于残疾人保障金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残保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残疾人保障金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
- 残疾人家庭缴纳的保障金应按照当地残疾人保障金标准的50%缴纳。
因此,残疾人或其家庭应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应缴的残保金,以免面临处罚措施。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