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征收措施

残保金征收措施

什么是残保金?

残疾人保障基金(简称残保金)是指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用于救助残疾人的一种社会保障基金。残保金的征收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同时也是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

深圳残保金征收标准

深圳市残疾人保障基金的征收标准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每个月按照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的2%征收,其中单位和个人各负担1%。

残保金征收的对象

残保金的征收对象包括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个人包括职工、个体工商户等。所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残保金。

残保金的用途

残保金的主要用途是用于残疾人的保障和救助,包括残疾人的生活补贴、医疗救助、康复服务等。此外,残保金还可以用于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就业创业、住房改善等方面。

残保金的管理

残保金的管理由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具体包括征收、管理、使用等方面。残疾人联合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残保金的管理办法和使用办法,保证残保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残保金的意义

残保金的征收和使用,是社会对残疾人的关爱和支持的体现,也是社会责任和义务的具体体现。残保金的征收和使用,可以有效地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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